乐陵位于冀鲁交界,德州、济南、天津交汇中心处,既是山东的北大门,又是驰名中外的金丝小枣之乡,素有“六月鲜荷连天碧,千家小枣射云红”之美誉。
乐陵市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建院。现有干警70名,党员64人,本科以上学历63人,14个科(局)室。1998、2000、2001、2003年,该院先后四次被山东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,1999年被省政法委命名为“人民满意”的政法单位,被省检察院授予“五好”检察院称号;2002年被德州市委命名为“人民满意”的政法单位,连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。2004年1月,刘崇利检察长上任后,审时度势,与党组一班人确立了以党的十六大、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、全省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及高检提出的检察工作总体思路为指针,牢固树立立检为公、执法为民的思想,大力突出“强化法律监督、维护公平正义、服务加快发展”这个主题,紧紧围绕“加大工作力度、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”总体要求,强化“严打”维护稳定,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、加强诉讼监督三项重点工作,努力创造检察工作闪光点,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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